正邦科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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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
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1 年及以前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无影响。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了 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以下简称 “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
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
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
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
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将为履行收入合
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
本”科目,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同时,为保证相关财务数据的可比性,
公司已对 2020 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
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因销售产品发生的相关运输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科目,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
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发布的解释
第 14 号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解释第 15 号。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
的费用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会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毛利、毛利率等指
标产生较小影响,对整体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为保证两期数据可比,便于报表使用者阅读、理解财务报表,公司追溯调整
了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 2020 年数据                            母公司报表 2020 年数据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营业成本   3,793,111.73   24,671.08    3,817,782.80   432,375.05   6,113.13    438,488.17
销售费用    71,900.14     -24,671.08    47,229.06      8,355.57    -6,113.13    2,242.45
  注: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产生尾差。
       公司分别自 2021 年 2 月 2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 14 号
  及解释第 15 号,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的
  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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