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股票代码:3003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丁孔贤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
住所/通讯地址
厦 33 层 A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李雳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
住所/通讯地址
厦 33 层 A
股份变动性质 间接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丁蓓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
住所/通讯地址
厦 33 层 A
股份变动性质 间接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服
注册地址
务中心四楼 405 室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腾名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3 号星光行 1505
注册地址
室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3 号星光行 1505
注册地址
室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
声 明
(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人在珈伟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珈伟新能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珈伟新能/上市公
指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
奇盛控股 指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
腾名公司 指 腾名有限公司(TOWER SUCCESS LIMITED)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
灏轩投资 指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丁孔贤、李雳、丁蓓、奇盛控股、腾名公司、灏轩投资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书 指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此差异系
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丁孔贤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4201061946********
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33 层 A
通讯方式 0755-85224478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国籍 中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丁孔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姓名 李雳
性别 男
护照号 HP93****
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33 层 A
通讯方式 0755-85224478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副董事长、总裁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加拿大)
国籍 加拿大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雳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亦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姓名 丁蓓
性别 女
护照号 HG14****
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33 层 A
通讯方式 0755-85224478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副总裁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加拿大)
国籍 加拿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丁蓓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亦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企业名称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四楼 405 室
法定代表人 丁孔贤
执行董事 丁孔贤
注册资本 1,92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398694945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
经营范围 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07-14 至 2044-07-13
通讯方式 0755-26909219
丁孔贤持有其 51.95%股权,丁孔奇持有其 0.05%股权,无锡产
股权结构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8%股权
企业名称 腾名有限公司(TOWER SUCCESS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3 号星光行 1505 室
董事 丁蓓、李雳、丁孔贤
注册资本 1 万元港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371657(HK)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通讯方式 0755-28114386
丁蓓持有其 98.37%的股权,Mark Lloyd Honeycutt 持有其
股权结构
企业名称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3 号星光行 1505 室
董事 丁蓓、李雳、丁孔贤
注册资本 1 万元港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371559(HK)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通讯方式 0755-86547521
股权结构 李雳持有其 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雳持有奇盛控股 100%股权,丁蓓持有腾名公司 98.37%
的股权,丁孔贤持有灏轩投资 51.95%股权,其中,丁孔贤与丁蓓系父女关系,
李雳与丁蓓系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丁孔贤、
李雳、丁蓓、奇盛控股、腾名公司与灏轩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丁孔贤、李雳、丁蓓、奇盛控股、腾名公司、灏轩
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16 年 12 月 8 日披露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后,历经公司股权激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情
况股本历次变更,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数量和比例被动变
动;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权质押违约,导致被动减持等引起权
益变动引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
份占比将由 30.89%下降为 24.52%。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比 持股数量(股) 占比
丁孔贤 40,881,825 8.57% 48,536,369 5.89%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丁孔贤控制)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李雳控制) 29,293,925 6.14% 52,914,712 6.42%
腾名有限公司(丁蓓控制) 28,293,925 5.93% 51,108,375 6.20%
合计 147,311,933 30.89% 202,125,077 24.52%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自 2016 年 12 月 08 日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之日至本次权益变动经历
了数次变动,截止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达到 5%以上。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是根据 2017 年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之前的总股本进行计算。上述表格和下表的相关尾差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珈伟新能股份情况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变动情况
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变动前 持股变动后
序
变动时间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变动方式
号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丁孔贤、灏轩投资、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导致的总股本
奇盛控股、腾名公司 减少,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24%。
丁孔贤、灏轩投资、 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合计持股比例不
奇盛控股、腾名公司 变。
丁孔贤、灏轩投资、 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
奇盛控股、腾名公司 少,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1%
丁孔贤、灏轩投资、 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
奇盛控股、腾名公司 少,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15%
丁孔贤、灏轩投资、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导致的总股本
奇盛控股、腾名公司 减少,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40%
丁孔贤、灏轩投资、 丁孔贤减持 37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减
奇盛控股、腾名公司 少 0.04%
因质押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约定,质权
少 0.80%。
丁孔贤、灏轩投资、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导致的总股本
奇盛控股、腾名公司 减少,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58%。
因质押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约定,质权
减少 3.87%。
丁孔贤、灏轩投资、 因丁孔贤融资违约被法院强行划转 2,
奇盛控股、腾名公司 494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3.03%%
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珈伟新能股份质押、冻结等权
利限制情况如下: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状态 数量(股)
质押 46,233,952
丁孔贤 境内自然人 48,536,369 5.89% 冻结 48,536,369
境内非国有 质押 49,565,010
灏轩投资 49,565,621 6.01%
法人 冻结 49,565,010
奇盛控股 境外法人 52,914,712 6.42% 质押 -
腾名公司 境外法人 51,108,375 6.20% 质押 51,000,000
注:上述奇盛控股的 31,914,712 股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解除质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
押状态的共计 146,798,962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2.63%,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7.8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
状态的共计 98,101,379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3%,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1.90%。
(二)股份限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珈伟新能股份限售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限售股股数(股)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丁孔贤 46,836,369 高管锁定股 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 25%
合计 46,836,369 - -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
丁孔贤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
李雳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
丁蓓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丁孔贤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腾名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丁蓓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李雳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股票简称 珈伟新能 股票代码 300317
丁孔贤、李雳、丁蓓、阿拉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
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南路 3099 号中国储
公司、腾名有限公司、奇盛 讯地址
能大厦 33 层 A
控股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47,311,933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 持股比例:30.89%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02,125,077 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24.5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信息披露义务人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 未来 12 个月内将不排除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
持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是√ 否□
说明:2014 年 12 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灏轩投资作为标的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的原股东之一,对标的公司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业绩作出业绩
补偿承诺,具体为若标的公司未达成业绩条件,灏轩投资需按照相关协
议约定进行股份补偿。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019 年 8 月,上市公司对 2016、2017 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江苏华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按照追溯调整后的金额灏轩投资需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回购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2020 年 4 月,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用现金补偿的方式替代股份补偿,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
其他情形 会审议通过,补偿方式具体为:灏轩投资用现金补偿替代股份补偿对上
市公司进行补偿,对应的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8,959,132.86 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灏轩投资已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1,000,000 元,
剩余补偿金因股份冻结、资金紧张等原因尚未支付,后续灏轩投资将积
极筹措资金补偿剩余金额;除灏轩投资上述欠款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未清偿的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的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
丁孔贤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
李雳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
丁蓓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丁孔贤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腾名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丁蓓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李雳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