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3027 债券简称:蓝晓转债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
期及部分预留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46%。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4 月 21 日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根据《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部分预留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
下:
人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3人(其中1名首次授予对象与1名预留授予对象
为同一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
工。
首次授予部分以12.50元/股的价格授予了415万股;预留部分以16.33元/股的
价格授予了11万股,预留部分以19.47元/股的价格授予了3万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
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40%、2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二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
例分别为50%、50%。
(1)公司业绩考核的要求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若激励对象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档,则为“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
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不合格,则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9名调整为158名,首次授予权益总量为415万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确定
以2019年3月12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12.50元/股的价格向158名激
励对象授予4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5日。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9年7月16日
为授予日,以16.35元/股的价格向Jean-Marc Vesselle授予11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以2020年1月20日
为授予日,以19.47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3万股限制性股票。
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需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止2020年1月24日,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公司预留
部分激励对象未明确,因此预留部分7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失效。
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解锁资格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公 司 2019 年 未 扣 除 激 励 成 本 前 且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司考核体系,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注销;15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满足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
的 2019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 2019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解锁股份完成上市流通。
票的回购注销。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
留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对象共 158
人。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已达考核目标,15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满足解锁条件,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解锁人员 153 人,解锁股数 162.60 万股。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共 3 人。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已达考核目标,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1 人。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解锁人员 1 人,解锁股数 5.50 万股。
监事会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解锁资格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公 司 2020 年 未 扣 除 激 励 成 本 前 且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司考核体系,15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考核满足解锁条
件。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 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 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预留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于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本次解锁人员从 153 名调整为 152
名,解锁股数从 162.60 万股调整至 158.20 万股。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共 3 人(其中 1 名已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锁事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已达考核目
标,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2 人。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人员 2
人,解锁股数 1.50 万股。
监事会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解锁资格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公 司 2020 年 未 扣 除 激 励 成 本 前 且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司考核体系,15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2 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考核满足解锁条
件。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 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 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注:由于 4 名对象不满足本次解锁条件,其合计持有的 111,000 股限制性股
票将在公司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回购注销。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 4.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司》(公告编号:2021-088)。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注销以上 4 人合计持有的 111,000 股限制性股票。
股票的回购注销。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9 名调整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2019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①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
起 12 个月为锁定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时间自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12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上市日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②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时间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公司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共 3 名,累计授予股份为 140,000 股。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向 1 名对象授予 110,000 股,该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向 2 名对象授予 30,000 股,该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向 1 名对象授予的 111,000 股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
届满。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一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解锁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二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公司 2021 年未扣除激励成本
前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三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净利润为 296,382,936.76 元,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 较 2017 年增长 328.15%,满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足解锁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
进行打分,若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档,则 薪酬委员会结合公司考核体
为“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 系,对 150 名激励对象的打
四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 分均为 A 档,考核合格,满
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足解锁条件。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 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相关
事宜。
四、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及流通安排
司总股本的 0.383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1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146%,明细如下:
解锁对象 解锁股份(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149 名 78.80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1名 5.5
合计 150 名 84.30
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锁数量
本次解锁限制 解锁的实际可
性股票数量 占本次授予限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上市流通股票
(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数(万股)
的比例
韦卫军 董事、副总经理 11.00 2.20 0
安源 董事、财务总监 11.00 2.20 0
郭福民 副总经理 16.00 3.20 0
李岁党 董事 16.00 3.20 0
李延军 监事 11.00 2.20 20.00% 0
樊文岷 监事 11.00 2.20 0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143 人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 394.00 78.80 63.60
VESSELLE Jean-Marc,Marie 11.00 5.50 5.50
预留授予部分小计 11.00 5.50 5.50
合计 405.00 84.30 - 69.10
注:激励对象中韦卫军先生、安源女士、郭福民先生、李岁党先生、李延军先生、樊文
岷先生为公司董监高,根据《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
本次解锁前激励对象中的韦卫军、安源、郭福民、李岁党本年度可转让股份剩余额度已
为 0,因而解锁后其股权激励限售股将变更为高管锁定股,上述董监高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数量为 0 股。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90,012,023 40.98 -691,000 89,321,023 40.66
高管锁定股 83,956,613 38.22 152,000 84,108,613 38.29
首发后限售股 5,194,410 2.36 0 5,194,410 2.36
股权激励限售股 861,000 0.39 -843,000 18,0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9,662,622 59.02 691,000 130,353,622 59.34
总股本 219,674,645 100.00 0 219,674,645 100
注:以上变动前股权结构情况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发的 2022 年 3 月 31 日股本结构表,具
体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