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3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仲恒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
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8,682,917.51 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减少 1,200,800.00 元,股权投资权益法调整增加留存收益 3,672,072.73
元,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122,533,731.61 元,减去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0.00 元,公司期末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3,687,921.85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6,707,580.78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可供
分配利润为 86,707,580.78 元。
鉴于公司的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业务尚处于投资拓展阶段,预估未来将有重大
资金支出;公司阀门管件类业务持续发展和技术改造升级需要资金支持;同时为
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公司留存资本金以保障正常生产经营需求。
因此,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并结合目前股本结构
状况、资本公积金情况,拟定 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未分配利润将作为流动资金投入日常运营以及累计至以
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在自主行权期,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后续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
行权益分派。转增金额不会超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时“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 的余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出具本审
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
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
准确的。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
(七)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全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
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自
然人签署<担保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应雪青签署《担保合作协议》,公司关联自然人应雪
青向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按上述协议约定的担保费
率向应雪青支付担保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00 万元。
(十一)以 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