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
定,现就弘信电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182
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313,428.00 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30,313,42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3 元/股,
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722,368,989.2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7,197,662.68 元后,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05,171,326.5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
第 350ZA003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5 号《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 5,700,000.00 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债券
期限为 6 年。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81,182.22 元(不含税)后,本次发行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2,218,817.7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 361Z008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894.70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62,856.7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未到期余额 1,500.00 万元;存放在通知存款账户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9,385.14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48,538.03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未到期余额 3,500.00 万元;存放在通知存款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业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年修订)》、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业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17 年 5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
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40340001040052331 102.4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680100100931955 3.9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592900024510303 70.6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4100028629200087573 1.44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2210000100000235891 4,376.34
合计 4,554.87
上述余额不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500 万元
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 913.37 万元通知存款;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680100101028519 10.68
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15585756760083 669.75
中国进口银行厦门分行 2210000100000228319 1,627.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592900024510603 0.07
中国进口银行厦门分行 2210000100000231113 24.58
合计 2,332.21
上述余额不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500.00
万元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 2,534.18 万元通知存款。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111,394.80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361Z0296 号),认为:弘信电子公司
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弘信电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弘信电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26,739.01 48,184.12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2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200 111,394.80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68%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本年度实现 的 是否达到预 项 目 可 行 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 项 目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1)入金额 计 投 入 金 额 进度(%)(3)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 含 部 分 总额 (2) =(2)/(1) 期 大变化
变更)
投资项目:
否 24,792.95 24,792.95 5,118.30 23,465.20 94.64% 2020 年 7 月 -1,996.44 否 否
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
是 17,971.59 10,771.59 2,858.37 9,102.09 84.50% 2020 年 12 月 不适用【注 1】不适用 否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7,252.55 7,252.55 1,621.86 6,864.19 94.65% 2021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0,517.13 70,517.13 12,499.55 62,856.77 89.14% -4,144.07
资项目:
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 否 29,590.46 29,590.46 23,465.70 23,465.70 79.30% 2021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 否 9,863.49 9,863.49 8,276.24 8,276.24 83.91% 2021 年 12 月 -6,127.25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6,221.88 56,221.88 35,684.57 48,538.03 86.33% -6,127.25
合计 126,739.01 48,184.12 111,394.80 87.89% -10,271.32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受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产能释放进度减缓,尚未完全释放。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项目及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受疫情影响,江西鹰潭厂订单转移及新客户导入速度均低于预期,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产能稼动率不足致使鹰潭厂大额投资产生的固定成本及人工成本分配至产品后,单位成本较高。报告期内江西鹰潭厂产生大额亏
具体项目)
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 350ZA0286 号) 。根据该报告,截
止 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5,894.70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894.70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9 年 9 月 20 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2019 年 1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置换。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0 年 11 月 11 日,容诚会计师事
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容诚
专字[2020]361Z0614 号)。根据该报告,截止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385.14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9,385.1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0 年
的核查意见》 ,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了上
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投资短期(不
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增加后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计使用不超过 5.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金管理情况 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增加后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
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定向增发承诺投资项目出现结余主要由于:1)付款进度;2)产能调整,设备采购金额降低。可转债承诺项目出现结余主要由于: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晚于预期,导致募投项目尚未完全投资完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6,887.08 万元,存放于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 5,676.52 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
途及去向 未到期余额 5,000.00 万元,合计 17,563.6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SMT为FPC生产过程中的一道工序,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因此实现的效益不适用。本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对客户“一站
式”服务能力和保证产品质量方面。
附表 2: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目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电子元器件表面
江西软硬结合板
贴装智能化生产 7,200 2,900.86 2,900.86 40.28% 2022 年 12 月 -2,147.63 不适用 否
二期项目
线建设项目
据公司经营需要,鉴于厦门工厂及荆门产业园产能战略调整及投入后,基
本满足现阶段 FPC 产能建设资金需求。面临软硬结合板的广阔市场,公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司为满足鹰潭产业园提升产能的迫切需求,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元器件贴
装项目”部分资金转移至新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
合板建设二期项目”以满足鹰潭产业园的产能建设规划。
本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
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在 2021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受疫情影响,江西鹰潭厂订单转移及新客户导入速度均低于预期,产能稼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动率不足致使鹰潭厂大额投资产生的固定成本及人工成本分配至产品后,
单位成本较高。报告期内江西鹰潭厂产生大额亏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 运 郭振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