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
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内部公示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必要的程序。
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事业部/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和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