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元教育”)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拟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供了该项议案的相
关材料。我们认为,天健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
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陈政峰 李建辉 宁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