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子晖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本报告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参加了应出席的
全部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情况
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股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次
备注
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数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
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 年任期内,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度审计机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子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 2020 年
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财务审计机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
准备及坏账核销、资产报废、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对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
告、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
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在治理结构、
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进展,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和使用,严格监控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者权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等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信息披露较为及时、完整、准确。
四、其它事项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杨子晖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杨子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