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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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重大决策事
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能
够规范、有序的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
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监事会召开情况
  本届监事会在 2021 年度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
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厦门弘信通讯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章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
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
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相
关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 相关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
易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章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章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弘信
转债”的议案》。
章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
时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
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之说明的议案》、《关
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
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
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评估方法
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度)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
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俞章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俞章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关
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
数据)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更正<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俞章毅、纪小露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
  三、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全面了解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202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
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四、   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在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
允的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监督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跟踪公司内控体系完善过程,监督董事会出具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内部控制
组织机构完整有效,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的履行监事会职责,
同时监事会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监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改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稳健向前发展。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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