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 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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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或“公司”)于近日
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强先生提交的《关于鼓励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
定,李强先生倡议:弘信电子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弘信电子,股票代码:300657), 李强先生承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员工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期间完成净买入弘信电子股票,连续
持有 12 个月以上并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期间增持弘信电子股票产生的亏损,李强
先生将以个人资金予以全额补偿;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一、 李强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期间
完成净买入弘信电子股票,连续持有 12 个月以上并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时间期间
增持弘信电子股票产生亏损,则李强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未出售股份补偿金额=(补偿股份数注 1—已出售股份数量注 2)*(增持期间净买入股
票均价-自 2023 年 5 月 13 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注 3
   已出售股份补偿金额=已出售股份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出售成交均价)
   总补偿金额=未出售股份补偿金额+已出售股份补偿金额
   注 1:补偿股份数为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和计算亏损日收盘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孰
低为原则,每位员工增持的公司股份数不设上限。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 12 个月内,公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注 2:已出售股份数为自 2023 年 5 月 13 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出售的股份总数,且
最多不超过补偿股份数;
   注 3:股票均价=(Σ 分时成交的量*成交价)/总成交股数。
   若自 2023 年 5 月 13 日起 1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员工已出售股票均价低于员工仍
有效持有的本次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李强先生按上述计算公式一次性补偿
员工价值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李强先生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
为个人资金,补偿金额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李强先生将在 2023 年 5 月 13 日收市后三个月内完成对因本次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员
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增持期间短且需连
续持有公司股票 12 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李强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为确保李强先生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
项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强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二、 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本公告前一日,弘信电子合并范围内员工总数 6,747 人;员工平均薪酬水平约
为 6,500-7,000 元;
   员工结构情况如下:
     类别            生产人员      销售人员     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     行政人员     合计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82.78%    1.42%    10.33%    0.83%    4.64%   100.00%
   三、 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
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
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李强先生的影响和控制。
     四、 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
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
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综上所述,李强先生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
发展的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
股票。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五、李强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李强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
代表李强先生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
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
异。
     六、风险提示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589.50 万元,经营层面风险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披露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李强先生无保证金存放于第三方或公司,其主要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被质押,李强先生存在其他债务,可能存在无法履行增持倡
议承诺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李强先生持有控股股东 45.41%股权,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东所持公司股份的 42.63%,目前不存在较大逾期及平仓风险,如公司股票如持续下跌,
且控股股东不能及时补充质押股票或补充保证金,其股票账户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根
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 国家
政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
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在本次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强先生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员工是否
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倡议仅代表李强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特别提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增持公司股份,还需要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017〕9 号公告)、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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