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
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工作、董高履职、母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监事会 2021 年主要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
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
度完善,信息披露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犯国
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提交的定期报告,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
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并且不断改进和提升;无重大
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
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建设和运行情况进了较为全面
的审核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治理结构完善,内控部与审计部人员对预算管理、
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营销管理等进行检
查,有效确保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与监督评价。公司持续进行信息化建
设,SAP-ERP 系统上线和运行,进一步完善并强化了公司内控体系,为公司管
控集团化、管理精细化、规范运行和规避风险等提供了有力保障。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随着公司的业务不断发展,从规范运作的角度出发,监事会加强对关联交易
的关注力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持续监
督与核查,认为: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项目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各方均严格履行其权
利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监督内幕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严格执行《重大内部信息报告与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
流程,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
违法违规的问题,也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
(六)对投资情况及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包括普莱柯(南京)兽用灭活疫苗生产项目、惠中生
物的生物制品车间及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在内的 2021 年重要投资进行检查,认
为:各投资项目从立项、调研、决议和实施等环节均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
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进行监
督和审议,认为项目的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法
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勤勉认真的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基于公司发展和业务需要,
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水
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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