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周奕女士提议召开,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
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会 3 人;监事张传铭、王琛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周奕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
名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138,686,054.8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868,605.4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56,264,271.9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503,488,121.28 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正处于
发行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拟实施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工作的推进,届时将无法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为确保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暂
不进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发行完成后,尽快按照
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披
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
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股票发行实施进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
方案,并督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
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 2021 年度拟暂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胜风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胜风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报告
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024)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25)
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各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全部方案(具体数
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上述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2022-026)。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对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大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述担保有效期均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2022-027)。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
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29)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