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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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雪松发展         公告编号:2022-035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证券时
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补充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中预计,预计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
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警示。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现将有关风险再次提示
如下:
  一、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一)
项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上述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2条规定,上市公
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
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
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 相关风险提示
可能低于1亿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
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证券报》、《证 券 日 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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