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6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
公司会议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份 243,838,9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422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40,037,80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1.29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0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290%。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总股份的 1.1290%。
律师赵明清律师、李晖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2%;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罗爱文、罗爱明、辛全忠、何志民、霍海华、东莞市快意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合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43,816,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叶锐新回避表决。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3,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8%;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罗爱文、罗爱明、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合生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明清、李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