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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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
购注销 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 解锁 的 2019 年 限制 性股票 的公 告》( 公告 编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36,000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
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
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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