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2-02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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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奇正藏药”)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
(修订稿)》”),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3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凯列先生回
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19 年考核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9 年激励计划》、
                《2019 年考核办法》、
                            《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
映,无反馈记录。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 年激励计划》、
            《2019 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26.6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3 日,
公司股份总数由 406,000,000 股增至 408,266,000 股。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983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股份总数由 530,065,996 股增至 530,150,979 股。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股份总数由 530,150,979 股增至 530,180,979 股。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股份总数由 530,180,979 股增至 530,220,979 股。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 62 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774,296 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
本的 0.1460%。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的议 案》,公司拟 将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774,296
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146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 2 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21,245 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的 0.0040%。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21,245 股,
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4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注 销 手 续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限 制 性 股 票 15,067 股 , 占 回 购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司总股本由 530,220,979 股减至 530,205,912 股。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
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2019 年激励计划》、《2019 年考核
办法》的相关内容。
了《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将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97 股进行回购注
销。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发
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130)。
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597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30,344,912
股的 0.0005%;回购价格为 10.81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 1 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0,000 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
本的 0.0019%。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0,000 股,
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19%,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 60 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610,928 股。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 2 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6,996 股。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
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 6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合
计 199,527 股进行回购注销。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610,982
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1152%,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6,996 股,占
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32%,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 1 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数量为 6,000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6,000 股,
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11%,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99,527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30,496,047 股的 0.037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30,496,047 股减至 530,296,520 股。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 1 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7,2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14%。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
求,公司拟对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785 股进行
回购注销,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7,200 股,
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14%,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8
日。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2019 年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
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2019 年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000 股,
占公司回购前已实际授予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总数 3,097,010 股的 1.1624%,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30,299,435 股的 0.0068%。
  注:上述“公司总股本”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奇正转债(债券代码:128133)处于转股期,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化,下同。
励计划(修订稿)》,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0.95 元/股;
   在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 394,200.00 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36,000 股,公司总股本将
由 530,299,435 股变更为 530,263,435 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
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根据《2019 年激励计划(修订稿)》
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
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数量及
回购价格等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及《2019 年考核办法(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回购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2019 年激励计划(修订稿)》、《2019 年考核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拟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目前阶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奇正藏药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
施。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八、备查文件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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