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
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1 年(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
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
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
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决策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监事需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因此该事项将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
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职,
降低履职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
者的权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
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营运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事项的
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