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
荐机构”)作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鹏
都农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58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鹏
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8,888,888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9,999,998.40 元,扣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7,432,500.33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1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号 额(万元)
合计 159,256.75 83,943.43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缅甸 50 万头肉牛养殖项目”和“瑞丽市肉牛产
业基地建设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是在缅甸的政治局
势波动和国内外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下,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低于公司之前预计。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
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计划将“缅甸 50 万头肉牛养殖项
目”和“瑞丽市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 2022 年 5 月延长
至 2023 年 5 月。
序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号 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缅甸
政治局势波动和新冠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
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
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由于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
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做出的,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
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
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蔡明 侯海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