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 瑞茂通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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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2-04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实施方案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
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
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
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
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说明
项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66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瑞茂通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
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P ? P0?V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但若按上述计算方法出现 P 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 1
元时,则 P =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价格按照上述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5.48-0.0466≈5.43 元/
股(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三、关于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
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40 万份。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由 60 人调整为 59 人,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225 万份调整至 7,085 万份。
  四、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 2020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综
上,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48 元/股调整为 5.43 元/股;注销
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 140 万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合计 140 万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认真审核公司股权激励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公司
此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其所持股票期权符合《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
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调整后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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