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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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三届九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
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
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1,799,414.31 元。2021 年度母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611,022,982.35 元 , 应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74,112,220.31 元,
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287,028,523.07 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
金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3,428,705.90 元(含税)
                                    ,占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2.38%,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34,287,059 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约 1.00 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0 元(含税)
           。
   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
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金融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末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违约风
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
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 2021 年末金融
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值损失计提方法,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为
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计提 11,240,532.57 元,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计
提 350,675.09 元 , 国 网 新 疆 电 力 公 司 吐 鲁 番 供 电 公 司 计 提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 利 润 总 额 相 应 减 少 12,177,083.51 元 , 所 得 税 费 用 减 少
   以上数据已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将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公司 2021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2 年度授信额度
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2 年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自的新能源项目建设及融资置换。
                       (以下简称“宁
柏基金”)所持项目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50 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
其各自的新能源项目建设及融资置换。
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的
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前述子公司新能源项目融资贷款、宁柏基金所
持新能源项目融资贷款、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
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的授信额度。金融机
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
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
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
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宁柏基金各项目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50 亿元授信额度。金融机构
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质押项目公司股权,并且由其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
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
业务。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设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该项目投产
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向垫资建设的 EPC 总承包单位提供质押担保,担
保额度为 EPC 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
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2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红寺堡源网荷储智慧
园区绿色园区评估技术服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联方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鉴衡认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嘉原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红寺堡源网荷储智慧园区绿色园区评估技术服务。具体内容为:按照
ISO14064 相关标准对企业 2016 年-2021 年范围 1、2 的碳排放进行核
查;开展企业碳中和并颁发证书。合同总价款(含税)为 105,500 元。
  本次交易对方北京鉴衡认证的实际控制人是秦海岩先生,秦海岩
先生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离任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的规定,北
京鉴衡认证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间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便于项目管理、适应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截
至划转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值,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
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嘉泽第三风电场(150MW 风电项目)
及嘉泽第四风电场(15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整体
划转至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时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本次资产划转过程中涉
及的所有相关文件,并授权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划转事项的具体
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
级全资子公司间划转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关于与关联方等共同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25,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与关联
方开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
基金海南开弦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以及授权相关部门办
理所涉及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关联方等共同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郑小晨先生、侯光焕先生、张立国先生回避
表决后,与会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该项议案。
   (二十)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受让其项目公
司参股股东股权的议案;
属企业宁柏基金的三级控股子公司,宁柏基金间接持股比例为60%,
Goldman Sachs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Holdings Pte. Ltd.(以
下简称“高盛投资”)持有宁津瑞鸿40%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3,6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同意宁柏基金以自有资金8,200万元人民
币受让高盛投资持有的宁津瑞鸿40%的股权。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金的三级控股子公司,宁柏基金间接持股比例为60%,高盛投资持有
平原国瑞40%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3,52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
会同意宁柏基金以自有资金8,300万元人民币受让高盛投资持有的平
原国瑞40%的股权。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
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受让其项目公司参股股东股权的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调整划转资产划入方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21年8
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一
级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为便于项目管理、适应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按截至划转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账面净值,将公司所属
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整体划转至一级全资
子公司宁夏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公司所属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
宁夏国博新农村18MW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整体划转至一
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瑞”)
                            。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划转事项划入方由宁夏泽
瑞调整为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述划转事项的
其他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不再推荐张立国先生
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侯光焕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
   在拟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张立国先生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提名周洁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公司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与 GLP China
Holdings Limited(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 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签订了《金元荣
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与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目
前上述股权过户工作已完成。
   按照《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与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关于转让后的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洁圣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式,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
第十三项至第十六项议案、第十八项至第二十三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周洁圣先生简历
  周洁圣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持
有美国东北大学学士学位及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MBA 学位。现任普洛斯
中国区副总裁、中国区常务副董事长特别助理。历任 Houlihan Lokey
投资银行副总裁、德勤纽约总部高级并购经理等职位。周洁圣先生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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