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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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2,231,630.63 元,母公司
定,公司拟按照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总股
本 447,132,5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含税金
额总计 134,139,759.60 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92.11%,占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47.27%,剩余未
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
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综合考
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
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章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
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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