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2-04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42.5 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实施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了《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
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
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
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
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225 万份调整至 7,085 万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审议时间 审议会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原因
第八届董事 股票期权激励 股票期权激励 1 名激励对象因离
会第五次会 对象为 60 人, 对象由 60 人 职 而 不 再 具 备 激
议、第八届 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为 59 人, 励对象资格,注销
月 27 日
监事会第四 为 7,225 万 股票期权数量 其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次会议 份,行权价格 由 7,225 万份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为 5.48 元/股 调整至 7,085 合计 140 万份;同
万份,行权价 时公司 2020 年度
格由 5.48 元/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实
股调整至 5.43 施完毕,相应调整
元/股 行权价格。
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安排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可行
权日内,若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
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二期行权。
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一个行权期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二个行权期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
月,即等待期自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2022 年 5 月 21 日为非
交易日,实际第一个行权期的首个行权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
行权条件
明
i.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ii.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iii.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iv.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v.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i.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ii.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iii.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iv.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v.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vi.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
i.第一个行权期: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年较 2020 年净
利润 819,367,963.92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元人民币,较 2020 年
ii.第二个行权期: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较 2020 年净
净利润增长 422.49%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
满足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况:
考核管理办法》
,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59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四档。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时,才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
能全额行权当期激励股份。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上结果,满足行权条
则取消当期行权资格,其授予的当期期权由公司注销。 件。
综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5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即 5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3,542.5 万份,自 2022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可进行第
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的第一次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2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止。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择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其他相关手续。
激励对象 可行权数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股本
量(万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姓名 职务
份) (%)
李群立 董事长 75 1.059% 0.074%
路明多 董事、总经理 60 0.847% 0.059%
王兴运 董事、副总经理 50 0.706% 0.049%
周永勇 副总经理 50 0.706% 0.049%
胡磊 副总经理 50 0.706% 0.049%
张菊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 0.706% 0.049%
刘建辉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 0.706% 0.049%
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共计 7 人小计)
核心经营层人员(共计 52 人) 3,157.5 44.566% 3.106%
合计 3,542.5 50.000% 3.48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
相符,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
就本议案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的相关
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行权。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参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共7名,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在授权日不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在授
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公司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
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行权情况,
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