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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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梅东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11月12日,公司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蔡卫华先生、何益民先生、肖俊方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卫华,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200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7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立霸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伙人;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益民,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曾任南京金丝利抗癌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肖俊方,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2007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江苏享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享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任江苏盛得拍卖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享佳健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老人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快乐老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禾博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
  爱格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凯尔特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安徽云佳智能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麻小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南京市九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南京
  唯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安佳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南京云佳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
  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
  见下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
                                                情况
  名
         本报告期                                   出席股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董                                   东大会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事会次数                                   的次数
何益民       8        8         0   0       否       3
蔡卫华       8        8         0   0       否       3
 肖俊方       1       1       0   0   否      0
梅东(离任)     7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及决议,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具体为审计委员会4次,战略
  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2次。
       (三)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会议中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们对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无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
  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
  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
  展谏言献策。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
  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其他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
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85,4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了解与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
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和素养。公司董事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宜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
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未发生业绩更正情形。
  (七)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通过2020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实施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1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71,832,347.02元(含税)。我们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
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我们认为2021
年度未发生公司及股东等相关方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
出发,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
整性,保障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
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
论,有效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肖俊方、何益民、蔡卫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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