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华鹏
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鹏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6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287,846 股,发行价
格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7.7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535,846.8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报字[2021]第ZL1024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明细 金额(元)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注 391,247,997.78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43,677.98
其中:智慧社区运营管理项目 2,143,677.98
减: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1,790,000.00
减: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195,561,032.60
加:银行利息及理财收入扣减手续费金额 5,155,843.3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6,909,130.58
注: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391,247,997.78 元,包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
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
订时间如下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韩伟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5 月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 6 月 4 日,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的子公司东莞华鹏飞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鹏飞”)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东莞华鹏飞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号 体
东莞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鹏飞 分行泰然金谷支行
东莞华
鹏飞
博韩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业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罗湖支行
合计 196,909,130.58
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社区运营管理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
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
额 2,143,677.98 元。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到 预先投入自筹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置换金额
账金额 资金金额
智慧社区运营管理
项目
(2)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合计为 11,091,999.96 元(含税),其中公司以
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790,000.00 元(含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为 1,790,000.00 元(含税)。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并出具了《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51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
长城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
意见。
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原审
批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内
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
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保本固定收益
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 B 类 1,356.10
上海浦东发展 型
博韩伟
业 保本浮动收益
公司深圳分行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12,200.00
型
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 2021 年 挂 钩 汇 率 对 公结
东莞华 保本浮动收益
鹏飞 型
深圳横岗支行 品 282
合计 19,556.10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11号),认为:华鹏飞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鹏飞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鹏飞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广红 刘国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
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953.58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 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报告期实现的 性是否发
目和超募资 目(含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生重大变
金投向 部分变 (3)=(2)/(1) 态日期 效益
化
更)
承诺投资项
目
否 7,545.92 7,545.92 2023.6.20 不适用 否
项目
流信息平台 否 6,042.67 6,042.67 2023.6.24 不适用 否
项目
否 13,678.91 13,678.91 214.37 214.37 1.57 2024.6.22 否
运营管理项
目
否 11,686.08 11,686.08 不适用 否
资金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
不适用,详见本专项报告三、
(七)的说明
向
合计 38,953.58 38,953.58 214.37 214.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