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2)032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已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分别为温福君先生、
郑艳玲女士、龚凯颂先生和盛宝军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京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
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倩女士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1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使公司保
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郑艳玲女士、盛宝军先生和龚凯颂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万元,同比下降4.4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09.30%;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101.05%。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有关详细财务数据请见公司于2022
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51,390,477.78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751,390,477.78 元,公司实收股本 562,012,279 元,公
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805,151.0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00,195,628.79
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1,390,477.78元,
期末资本公积金额为1,012,587,521.11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总体运营情况及公
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也不具备发放股票股利
的条件。董事会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详
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内控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
程层面均建立了必要的内控措施,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保
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保
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
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监高买卖和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监高买卖和
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监高买卖和持有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倩女士提名,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李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倩女士提名,聘
任张校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深圳市福田区华
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召开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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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