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能 健 康 科 技 集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
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91.58万元。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担保
余额20,751.4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
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
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五、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
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本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运用外
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 汇率风险及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
行的,风险是可控制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
谢荣兴: 王高: 陶鑫良:
日期: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