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当期和累计担保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查。现就有
关情况进行如下专项说明:
相关事宜,及时披露信息,充分揭露并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决策经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批准,相关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任何其他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昆、戴娟萍、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