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2-03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陈燕生先生在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期
间,就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
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理由如下:
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
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
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
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17 号公司 B 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草案)相关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 海 证 券 报》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票账户卡复印件;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
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顺黄路 217 号曲美家居。
  收件人:刘琼
  邮编:100102
  电话:010-844825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
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
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
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
失效;
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
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
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
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
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陈燕生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
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陈燕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
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
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
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
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曲美家居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