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前述已满足解锁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
续。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2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99.6190 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
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谢树志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
集了投票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
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核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通过公司 OA 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
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性股票。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确定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后,原激励对象李伟举、黄金花、宋超、罗敏、
谢谦、王靖、林波、桂江洋、黄云 9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共计放弃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3 万股,首次授予数量实际为 197.1 万股。
该 9 名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 12.3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不再授予。首次限
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
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5 名离职人员外,对 120 名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
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本次共计解锁 99.6190 万股。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
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1,059,293,331.14 元,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15% 较 2020 年的 净利 润
长 31.41%,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 象除离职的 5 名不符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合解锁条件,其余 120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对应上一年度绩效考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
核结果如下: 的个人考核均在合格
序号 考评结果 标准系数 涉及激励对 以上,满足解锁条件,
象人数 本次共解锁 99.6190
非 常 优 90 分以上 (含 1 112 万股。5 名离职和 8 名
秀 90) 未按照标准系数 1 解
优秀 80 分以上 (含 0.75 8 禁的激励对象合计未
良好 70 分以上 (含 0.5 0 股票共 5.837 万股将
合格 60 分以上 (含 0.25 0
不合格 60 份以下 0 0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
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条
件已成就,除离职的 5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其余 120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的个人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满足解锁条件。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计 125 名,其中 5 名因离
职尚需办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20 名,合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619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243,600,251
股的 0.08%。
本次解锁
已获授予 本次可
数量
限制性股 解锁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已获授予
票数量(万 制性股
限制性
股) 票数量
股票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 5.2 2.08 40.0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 119 人 251.29 97.539 38.82%
合 计 256.49 99.619 38.84%
注 1:2021 年 7 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上述比例数为调整后实
际获授股数。
注 2:上述已获授数剔除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等因素。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离职的 5 名不符合解锁条件,其余 120 名激励对象解
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有关规定,为 12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99.619 万股限制性股票
办理解锁相关手续。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于第一次限售期满即 2022
年 6 月 22 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解锁条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激励对
象所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本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
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满足且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规定的条件,
相关解锁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1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