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核字[2022]00408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1-4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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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4081 号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
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天阳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阳科技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天阳科技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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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2]004081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阳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阳
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天阳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天阳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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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65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56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34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199,3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0,132,301.27 元,募
集资金净额 1,129,175,698.73 元。
截止 2020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50,562,736.99 元,其中:于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91,343,230.65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
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金融街丰盛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金融街丰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光大银
行金融街丰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
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专项报告 第 1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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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拉萨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
萨分行城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
萨分行城东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504,745.01 活期存款
限公司北京保福寺支 11050163990000000611 61,610,200.00
行 24,000,000.00 通知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955,799.84 活期存款
限公司北京金融街丰 35430188000217024 19,308,700.00
盛支行 9,000,000.00 通知存款
合计 —— 1,144,623,661.96 491,343,230.65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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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9,175,698.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2,210,53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0,562,736.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建
否 209,765,300.00 209,765,300.00 98,254,037.32 124,466,010.96 59.34 尚未达到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
否 61,610,200.00 61,610,200.00 32,429,533.09 36,957,735.92 59.99 尚未达到 - 不适用 否
级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否 19,308,700.00 19,308,700.00 8,636,102.82 9,695,904.20 50.22 尚未达到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否 330,000,000.00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0,684,200.00 620,684,200.00 139,319,673.23 501,119,651.0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 - 130,000,000.00 72,890,858.10 129,443,085.91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 508,491,498.73 358,491,498.73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08,491,498.73 508,491,498.73 72,890,858.10 149,443,085.91 - - - - -
专项报告 第 3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合计 - 1,129,175,698.73 1,129,175,698.73 212,210,531.33 650,562,736.9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根据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使用 1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
用进展情况 中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944.31 万元,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根据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含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3.7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动资金情况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3.52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相关资金的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根据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去向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3.6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不超过 5 亿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