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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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
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兰海涛、张
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
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
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情况,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度的经营目标,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2 年的工作计划做好了安排。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总裁工作
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1 年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公 司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所有者的净利润 65,395,277.18 元,比上年度下降 87.42%;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811,706.83 元,比上年度下降 132.7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279,256,653.39 元,比上年
度增长 55.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10,298,494.77 元,
比上年度增长 2.7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56,156,232.03 元,核销坏账 10,747,451.11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1 年度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根据 2021 年度的经营业
绩编制了《2021 年度报告》和《2021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
文和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
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 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395,277.18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利 润 为 893,797,291.58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元。根据证监会相关指导精神和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等文件,公司充分考虑未来资金安排和正常经营需求,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进
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激励行权、
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
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
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司经营提供支持的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和参与经营的情况领取相应
的薪酬与津贴,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不额
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杨
双保、黄代波、尹建桥、张朋、兰海涛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
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与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的津贴
为税前每年 4 万元。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张春雁、冯杰荣、
李迪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董事
会提案。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
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董事长薪酬向董事会提案。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吴丰礼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022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5 亿元整,担保期限为自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拟担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
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
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付款担保、采购担保及
销售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公司在上述
额度内及担保事项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
具体合同约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
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
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度公司向子
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
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0,000 万元人民
币,期限 3 年,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本议案审
议通过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尚在有效期内的
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为 8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公司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
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原有公开增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20,000 万元额度,本次追加
现金管理 20,000 万元额度由公司进行实施,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开增
发项目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可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
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
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
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追加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有效。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
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两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
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800 股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签署<拓斯达海外
科技园项目终止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工业园
投资建设的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和东莞市松山湖智能制造
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均在有序推进,上述项目建成后
将有效提高公司华南地区的产能,结合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情况及未
来战略规划考虑,公司在东莞市沙田镇开展拓斯达海外科技园项目的
可行性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意终止东莞市沙田镇拓斯达海外科技
园项目。为保证本次与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签署《拓斯达海外科技
园项目终止协议书》有关事宜的高效、有序推进,同意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董事会或董事会转
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全权办理本次协议签署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条款的协商、协议的签署、协议的修订
及补充等事宜。公司同时根据事项实施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两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
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条件,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8
万股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2.88 万元/万股;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及 总 股 本 将 由 42632.0235 万 元 / 万 股 变 更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 2022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会同沪深证券交易所为构建更加
科学、规范、易懂、管用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对上市公司监管法
规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合、修订、调整。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进行相关变更并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
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22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会同沪深证券交易所为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易懂、管
用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对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进行了全面系
统的整合、修订、调整,同意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22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会
同沪深证券交易所为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易懂、管用的上市公司监
管法规体系对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合、修订、
调整,同意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22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会同沪深证券交易所为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易懂、管
用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对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进行了全面系
统的整合、修订、调整,同意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案;
终止协议书》的议案;
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
认可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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