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
入 306,735,859.03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737,352.73 元。
母公司 2021 年实现净利润-18,474,441.9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99,566,939.46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857,762,022.30 元。
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远考虑,2021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本总额 78,498,570 股为基数(公司无回购股
份),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62,798,856 股(注:
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 算 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 准),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实施利润分配时,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时中小股东的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远考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
障公司 2022 年持续经营,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七、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