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待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分配利润为7,254,259,663.59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
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31,733,6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5,490,706.89元;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
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
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
经 营 和长 远 发展 的 前提 下 ,公 司 2021年 度利 润 分配 以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总 股本
董事,我们认为这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