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已
成就,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前述已满足解锁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已达成,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1111
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0.014%。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
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谢树志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苏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法律意见书》。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以公示,公示期自 2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止。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2.7 万股。
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
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1 名离职人员外,对 30 名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
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本次共计解锁 13.65 万股。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离职人员外,对 29 名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额度解除限售,本次共计解锁 17.1111 万股。
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说
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
二次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1,024,105,428.76 元,
较 2019 年扣除非经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长 74.36%,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
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
限售依据。根据本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除离职的 1 名不符合
结果达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时,才能全部或者部分 解锁条件,其余 29 名
将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 激励对象 2021 年度的
核结果为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则取消其当期限制 个人考核均在合格以
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权利,其当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 上,满足解锁条件,本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次共解锁 17.1111 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对应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股,1 名离职人员和 3
序号 考评结果 对应解除限 涉及激励对 名未按照对应解除限
售比例(%) 象人数 售比例 100%解禁的激
非 常 优 90 分以上 (含 100 26 励对象合计未能解除
秀 90)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优秀 80 分以上 (含 75 3 1.2254 万股将由公司
良好 70 分以上 (含 50 0
合格 60 分以上 (含 25 0
不合格 60 分以下 0 0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
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锁条件已成就,除
除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其余 29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的个人考
核均在合格以上,满足解锁条件。公司拟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予限制性
量(股) 数量(股) 股票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共29人
合 计 35.3423 17.1111 48.42%
注 1:2021 年 7 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上述比例数为调整后
实际获授股数。
注 2:上述已获授数剔除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等因素。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除 1 人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他 29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的个人考核均在合格
以上,满足解锁条件。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于第二次限售期满即 2022
年 7 月 8 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解锁条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激励对
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本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
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条件已经满足且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规定的条件,相关解锁安排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2020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