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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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 糖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行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
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
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不得将法
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权经理层决策。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
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四)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不得超过《公司
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综合考虑授权事项的风险程度,
授权经理层在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在股东会、董事
会决策范围内,负责控制审批相关交易事项。
  第五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及临时授权事项。长期授权事项
为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董事会决议等方式确定的授权事
项,临时授权事项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以董事会决议
等方式确定的其他事项。
          南宁 糖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第六条 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相应工作规则和授权范围,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开展工作,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经理层对授权范围内
事项的决策,应以总经理办公会等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
对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适度授权。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决策
程序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规定的授权事项及权限进行调
整。
 第八条 经理层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或者超越授权范围。在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经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事项进行调整和细化。
 当授权决策具体事项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偏离决策事项
预期效果时、经理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或部分收回已
经授权的事项。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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