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 2022-018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6,085,856.58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155,401,523.20 元,
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749,709,880.48 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616,244,222 股,
以此计算,共计分配 92,324,884.44 元,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 284,604,901.86 元的 32.44%;2021 年度公司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
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因素,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
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制定及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鉴于此,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
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