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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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纵科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
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由刘泽刚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
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经营层落实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为华先生、刘卫东先生、张金鑫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出版的《上
海证券报》。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营成果。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时,
统筹考虑公司的未来发展需求及资金使用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从公司实际出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双方履行约定期限届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
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
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22年4
月27日的《上 海 证 券 报》。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二十的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
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时机等;
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
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
披露事宜;
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
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
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
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
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
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请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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