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赖向东)
本人赖向东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
控制度的规定,在 2021 年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
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计 4 次,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3 次,不存在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的情形。2021 年,本人出席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报告期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势,严格审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本年度
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上市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
进行监督,根据各人的工作职责制定出的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进一步
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
司认真自查、及时纠正,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
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
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发生变化。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2 年,本人将继
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沟通,不断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
造良好业绩做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赖向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