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全
体股东利益,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
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或其他不良影响。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
司的法人治理、业务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
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因此,公
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详见详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
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续
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
借款或因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
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坏账后,更公允地反映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计提资产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
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的孙、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
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
健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系公司 2022
年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新股登记发行完成导致公司
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增加,同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 18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向其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减少。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
更及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同意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议后,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资料后,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对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时,经核查股权激励授予对象名单,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130 名激
励对象中有 18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外,其余 112 名激励对象
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112 名激励对
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8 人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对 1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共计 78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新增公司
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线信标、微能量收
集芯片及 IC 系统方案项目”和“高清 LED 驱动、控制芯片与 IC 系统方案项目”
的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润欣勤增所在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前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同时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润欣勤增进行增资,可
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及后期运营效率。我们同意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清 LED 驱动、控制芯片与 IC 系统方案项目”
和“无线信标、微能量收集芯片及 IC 系统方案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润欣勤增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由公司与润欣勤增、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
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
值的其他货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