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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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2-02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2022 年 4 月 24 日上
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成刚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认真听取监事会主席成刚先生所作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
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
报告摘要》并认为: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等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863,009.04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6.13%;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17,553,286.3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14%。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
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末累计剩余未
分配利润为 280,122,241.2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拟定
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9,164,2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
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如在该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注销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具体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第七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内容。公司监事的薪酬确
定是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评
定的。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具体授信金融机构的确定、授信敞
口金额、融资品种、授信期限以及担保方式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审批要求为准,
各金融机构敞口额度相互之间可以调剂。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抵押贷款等。融资期限
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融资期限内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融资总额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流动性资金,公司拟向控股
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资管中心申请 2022
年度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额度的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关联监事成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满足其对资金
的需求,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保证其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在
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
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拟开展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的票据池业务,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一
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与相关材料进
行审核,认为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执业过程
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
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年报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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