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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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2-022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2022
年 4 月 24 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季伟先生所作的《2021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1 年
度全面落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和各项决议所做的工作,报告
内容涉及公司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回顾及 2022 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人员在认真听取董事长张建华先生所作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各项工作的完
成情况。《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的部分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马娟女士、朱雪忠先生、赵钦新先生及本年度内原任独立
董事朱红超先生、侯江涛先生、郭俊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
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
告》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863,009.04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6.13%;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17,553,286.3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14%。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
审核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末累计剩余未
分配利润为 280,122,241.2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拟定
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9,164,2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
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如在该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注销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拟定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因实
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
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第七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并参照本地区、同行业薪酬水平,制订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分子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
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以及产品线公司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建
立健全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市《国企
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国资管理部门薪酬考核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金通灵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
的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
贴由现执行的每人每年 5.95 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
币(税前)。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
后的独立董事薪酬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内容符合公司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情况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
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证券事务部及公司办公室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登记事宜,此项议案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具体授信金融机构的确定、授信敞
口金额、融资品种、授信期限以及担保方式根据各家金融机构最终审批要求为准,
各金融机构敞口额度相互之间可以调剂。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抵押贷款等。融资期限
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融资期限内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融资总额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金融事业部及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流动性资金需求,公司拟向
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资管中心申请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建华、陈 云光、季伟、季维东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金融事业部及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借款等事项的具体实
施。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提高企业融资
效率,保证其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在 2022 年度为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担保总额度,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
度可以调剂使用。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金融事业部及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
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了不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与相关银行
机构开展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的票据池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业务。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 14 号主要明确
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
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 15 号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解释第 15 号“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
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周三)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南通市钟秀中路
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题。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金通灵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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