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和信专字(2022)第 0002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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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内控自我评价 3-13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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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和信专字(2022)第 000265 号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科达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和科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
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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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和科达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六、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科达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和科达公司年度报告的附加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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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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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和科达电镀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
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海吉自
动化控制有限公司、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和科达(东莞)科技有限
公司、和科达(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和科达(珠海)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档案管理、子
公司管理、内部审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主营的精密清洗设备、电镀设备及水处理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关注信用
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战略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设置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深圳市和科
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
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
定,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
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职工监事。公司管理层
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
考核,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析结果,对计划作出适当的修订。
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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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并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与流程。公司建立
的决策机制能较正确地、及时地、有效地对待和控制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重视
企业的管理及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合理地确定了公司的形式和性质,
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公司内各部门的责任权限,
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由总经理全面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聘用的高
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学历和管理经验,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控制措施有效
执行。公司已设置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以从事内审工作。
公司针对各流程制定了完整的管理制度,主要涉及的流程有:计划管理流程、
销售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物流存货管理流程、工程项目管理流程、财务管
理流程、资产管理流程、内部审计流程、人力资源流程以及综合管理流程等。主
要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税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存货内部管理制度》、《合
同管理制度》、
《诉讼案件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盘点制度》、《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舞弊预防及处理管理制度》等。
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为基础,涵盖了财务管理、
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
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会计系统的主要职能有:记录所有真实交易;及时详细地描述交易;计量交
易的价值;确定交易的期间;在会计报表中适当地表达交易和披露相关事项,对
交易成果进行预测、分析和考核。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
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制订了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达到以下目的:
(1)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适当的授权进行;
(2)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的记
录于适当的账户,使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
的要求。
(3)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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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理地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错误与舞弊。
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已聘用了较充足且有胜任能力的会计人
员并给予足够的资源,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资金内部控制的
相关制度,并将所有具体实施内部控制的办法整合为《资金管理制度》。制度对资
金预算与计划、现金与银行存款业务、借款与备用金、费用报销等资金业务进行
了详细规定。
本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职人员管理货币资产,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与办
理货币资金业务。公司已建立资金授权和资金审批权限流程。流程规定经授权的
各级人员所能审批的最高资金限额。
公司用于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印章分别由不同的指定人员保管与使用,并由
专人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完整的登记。
公司所有商业票据包括支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均有财务部门统一出具,并由
专人保管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因填写、开具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票据作废的,均
有财务会计部门统一存放保管,不随意销毁以供需要时查阅。已收取的商业票据
转让时,视同货币资金支付并实施相应的核准程序。
公司通过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资
产盘点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了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对资产的询价、请购、固定资产采购合同签订、验收、领用发出、保管以及处置
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
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风险。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并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采
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规定,建立了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物资采购
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业务的管理,公司设置物资采购部门
专职从事原材料等采购业务,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合同
的谈判与核准、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
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与措施。
公司主要原材料或大宗劳务采用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在权衡质量、价格、
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结款方式、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
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及独家代理、独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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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除外。
采购部门指定专职人员管理未付款项,并与供应商定期核对。
公司已对定价策略、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
强,将收款责任落实到市场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有
力地加强了账款回收力度,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本公司销售管理环节主要涉及
以下方面的内容:
销售业务、发货与项目实施、应收账款管理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销售业务。
①选择客户及签订项目。销售人员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与客户做好充
分的技术及商务交流,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及项目的具体情况,降低项目实施及
账款回收的风险。销售价格及技术与实施方案要及时与主管领导沟通。审批人员
应对销售价格、发货、项目实施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
②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组织相应实施部门进行项目的实
施,包括设计、开发、设备及系统的集成、调试等工作,并跟踪项目的实施进度。
③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跟踪货物运输过程,落实客户收货签收,确保货物的安
全发运及时安装。
④项目售后部门负责跟踪货物的验收过程,落实验收单的及时收回,对于保
修期内的货物提供保修服务。
建立完整的项目合同台账,由专人管理销售、发货与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相关
记录和凭证,负责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发货凭证、货运凭证、销售发票、
验收单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登记工作。
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登记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
减变动情况,在用友财务软件中进行回款核销,保证及时生成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表供销售员与客户的日常对账;财务部督促市场部加紧催收货款。
市场部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报告财务部,由财务部对产生坏账的原
因、责任进行审查,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财务部对注销的坏账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
应及时入账,不得形成账外账。
公司已建立了存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
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供货排期、实物定期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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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存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
重大流失。公司特别制定了 《存货内部管理制度》 以确保产品信息及价格信息
的及时更新。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并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法
律事务内部控制的规定,建立了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法务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了《合同管理制度》以及《诉讼案件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的管理,涉及合同文本审查、合同审批、
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纠纷处理等。
《诉讼案件管理制度》适用于
公司提起诉讼及仲裁维权的整个流程,涉及诉讼提请、案件维权、应诉通知、开
庭传票、外聘律师及案件结案通告等。
公司通过制定这些制度,对涉及法律事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
容作了规定,明确了合同整个审批流程所需要注意的三点内容,即合法性、严密
性以及可行性。同时也明确了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纠纷的处理方案。
为了更加科学、有效地管理公司现有信息系统及 IT 设备,促进网络系统安全
的应用及高效运行,保障公司的信息安全,提高公司办公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进一步规范及完善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了适合本公司管理要求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通过制定这些制度明确了 IT 资产的范围、采购、领用等流程,规定了机
房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硬件安全管理、文件和相关数据安全管理等
规定。同时公司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以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的
信息安全管理以及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
公司为了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完善工程投资和进度控制手段,健全自我约
束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1 号——工程项目》制
定了适合本公司管理要求的《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明确了工程管理机构各层级的职责,内容涉及项目决
策、招投(议)标、工程概算、预算、项目实施与监督、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
其中对工程项目的阶段管理及整体流程作了明确且详尽的说明。同时对项目的实
施与监督工作拟定了标准流程,使得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有理可依,有据可依。
根据《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现有的工程项目相应审批程序基
本按照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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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培训、升迁、调岗、保险、劳动纪律管理等实施统
一管理,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和人事工作流程,并
根据各部门的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关的薪资及绩效考核制度,明确了各岗位的任职
条件,人员的胜任能力以及评价标准、培训措施等。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离职沟通工作,并对不同专业的人员制定不
同的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了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具体要求,明确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防
范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和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制度》涵盖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置、内部审计
的职责和总体要求、部门的权限及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其主要职
责为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
估,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其他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公司通过建立及初步执行内部审计制度,了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
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销售及收款、采
购和费用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
务报告、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等业务环节进行审计调整,
适时开展了专项调查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
险。
公司为规范投资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实
现预定投资回报,减少投资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
章程对投资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且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从事对外投
资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对投资形式、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审批
权限、决策程序、实施程序、投资收益、投资的收回及转让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
权责及相关操作规范。
公司已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对外担保
的调查及受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主要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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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对外担保的调查及受理主要规定了担保申请的提交资料、对被担保对象的调
查内容、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事项不提供担保等;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主要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权限、审议内容、回
避事项、决议通过条件等;
对外担保的管理,主要明确了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及对外担保
的具体工作内容,规定了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独立董事的
权责等;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主要规定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对外担保事项决议
后、公司董事会应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公司为保证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和科达股份公司内部关
联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关联交易行为,确定了关联交易的金额及相应审批权
限,同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实施规定、定价政策、信息披露、决策程
序、溢价交易等相关内容,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进行详细阐述,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
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为了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统一公司信息披露渠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及保
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报告、传递程序、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
划分以及保密措施,并明确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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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等事项。
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
直接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
露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此制度较好地维护了公司
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流程,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及
时、准确、完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管理
制度》,此处所管理的财务报告涉及的不仅仅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应企业某一特定
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还包含了
企业为满足内部分析需要而编制的内部财务报告。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
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
②企业重述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错误导致的严重程度不如重
大缺陷的重要错报;
② 受控制缺陷影响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关注;
④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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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义 定量标准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1.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大缺陷 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 2.错报≥资产总额的 2%
偏离控制目标。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4.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 5.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2%
重要缺陷 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 6.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标。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8.错报<资产总额的 1%
之外的其他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③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存在重要缺陷
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违反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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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500 万元
重要缺陷 100 万元≤错报<500 万元
一般缺陷 错报<100 万元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例如销售业务管理方面:月度收入
存在跨期确认,出库单编号不连续等情况;财务管理方面:合同签订及付款审批
流程不规范;子公司管理薄弱:子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未递交董事会决议等。
针对上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公司已通过组织学习、规范日常操作等举措进
行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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