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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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丁建臣)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全年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者通讯方
式亲自参加。
  (2)2021 年度,以现场参会及通讯方式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
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
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
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经营
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研究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以及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为公司遴选和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建
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
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开展票据池业务、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2020 年度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司仲裁事项和解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作为华软科技的独立董事,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
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分析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等情况,积极与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对
公司财务运作、重组项目、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本人认为公司经营稳健,发展思路清晰,内部控制完
整、有效。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项。2021 年度,公司共发布 100 份公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dingjianchen123@163.com
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丁建臣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赵西卜)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职责。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全年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者通讯方
式亲自参加。
  (2)2021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
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
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
加的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入分析了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资产出售意向协议》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拟聚焦精细化工主业为重点
发展方向。
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审计机构选聘、公司内控制度等事项
进行审议,并与内外部审计进行沟通,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
项发表意见。
进行了监督和考核,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了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
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开展票据池业务、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2020 年度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司仲裁事项和解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
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外部审计
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对
公司财务运作、重组项目、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本人认为公司经营稳健,发展思路清晰,内部控制完
整、有效。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项。2021 年度,公司共发布 100 份公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zhaoxibo@rmbs.ruc.edu.cn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赵西卜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陈德棉)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全年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者通讯方
式亲自参加。
  (2)2021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
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
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
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入分析了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资产出售意向协议》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拟聚焦精细化工主业为重点
发展方向。
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情况,与外部审计进行沟通,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
意见。
员履职情况监督和考核,并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建设性意
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
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开展票据池业务、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2020 年度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司仲裁事项和解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chendm@tongji.edu.cn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陈德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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