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22-015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0 号,以下简
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
的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涉及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年度及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
公司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上系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业务,不承担商品的存货
风险和价格风险,应当按净额法确认受托加工服务费收入,公司一直采用总额法
确认收入。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进行
了自查自纠,对前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相应对各年度的年度
及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 对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2,254,399,406.04 -484,090,085.50 1,770,309,320.54
营业成本 1,880,588,070.75 -484,090,085.50 1,396,497,985.25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995,627,772.60 -360,477,056.67 1,635,150,715.93
营业成本 1,643,115,522.38 -360,477,056.67 1,282,638,465.71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338,284,194.21 -181,512,931.27 1,156,771,262.94
营业成本 1,087,774,366.66 -181,512,931.27 906,261,435.39
(二) 对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149,882,076.74 -484,090,085.50 665,791,991.24
营业成本 1,009,471,690.52 -484,090,085.50 525,381,605.02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005,618,954.77 -360,477,056.67 645,141,898.10
营业成本 879,422,579.08 -360,477,056.67 518,945,522.41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433,903,979.88 -181,512,931.27 252,391,048.61
营业成本 397,437,511.55 -181,512,931.27 215,924,580.28
(三) 对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012,396,407.39 -219,555,555.56 792,840,851.83
营业成本 854,596,490.18 -219,555,555.56 635,040,934.62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966,850,604.95 -230,692,533.76 736,158,071.19
营业成本 824,358,695.32 -230,692,533.76 593,666,161.56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757,197,371.80 -181,512,931.27 575,684,440.53
营业成本 633,095,768.07 -181,512,931.27 451,582,836.80
(四) 对半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492,270,145.47 -219,555,555.56 272,714,589.91
营业成本 440,095,821.25 -219,555,555.56 220,540,265.69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497,806,967.24 -230,692,533.76 267,114,433.48
营业成本 461,016,015.39 -230,692,533.76 230,323,481.63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341,411,818.58 -181,512,931.27 159,898,887.31
营业成本 321,158,291.44 -181,512,931.27 139,645,360.17
三、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17-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涉及的
相关附注》、《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17-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涉及的相关附
注》。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
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2]1-487 号),鉴证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南京普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
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
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南京普天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
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更正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
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