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原由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1 名激励对象离
职、1 名激励对象职务变动,且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1,222.85 万股,
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491,756,082 股(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该总股本为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的 0.8197%,回购价格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491,756,082 股减至 1,479,527,582 股,
注册资本将由 1,491,756,082 元减至 1,479,527,582 元。(以上变更前股本数据为截至
期,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理部,邮编:317024。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