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 金发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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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
公司发展献计献策。现将2021年独立董事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4人,均为财务、法律、管理等领域的资深
专家,人数达到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专业背景条件和独立人数比例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
情况如下:
      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贵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贵州黔元会计师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一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中和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成员、高级合伙人、立信北方总部总经理,日照港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7)独立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码:000959)独立董事、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17)独
杨雄
      立董事、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8)独立董事、航天工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47)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76)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兼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43)独立董事、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84)
      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7)独立董事。
      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专家,现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
      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广东胜伦律师事
肖胜方
      务所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系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后荣获“全国
      优秀律师、全国维权十大杰出律师、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广州市十佳律师”等
      荣誉称号,带领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博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后,澳
朱乾宇
      大利亚格林菲斯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课题 10 余项,
      在《中国农村经济》《中国金融》《国际金融研究》《投资研究》《经济学动
      态》《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等国内期刊和《Socio-Economic Planning Sciences》
      《International Food and Agribusiness Management Review》等 SSCI,SCI 国外期
      刊发表论文 50 余篇,科研成果荣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
      各 1 项,荣获国家统计局优秀成果三等奖 1 项,同时荣获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
      科学)三等奖各 1 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学博士,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山大学材料学院和化工学院双聘二
      级教授,兼任郑州大学二氧化碳化学利用研究院院长,海南大学二氧化碳利用
      与减碳技术研究院院长,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万
      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讲席教授,广东粤祥集团高级顾问,广东聚石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海外杰出人才”,获国
孟跃中   家“八五”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中国“发明创业奖”特等奖及“当代发明家”荣誉
      称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国家教育
      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
      一等奖,以及辽宁省科技发明一等奖。发表 SCI 论文 418 篇,连续 7 年入选中
      国高被引学者。是国际期刊 Current Electrochemistry 主编,Res. J. Chem. Environ.
      和 Green and Sustainable Chemistry 的副主编。
  四位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完全
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我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我们都能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
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公司在日常的工作中,也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积极的配合。
  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1年共召开3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定期报
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担保、聘任审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重大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会
议前,我们认真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提
出建设性的建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大会的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杨雄      9     2      7      0      0      2
 肖胜方     9     2      7      0      0      1
 朱乾宇     9     1      8      0      0      3
 孟跃中     9     2      7      0      0      3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现并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
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业务借款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
情况认为:截至2021年末,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现并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
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司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人)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对本公
司情况较为熟悉,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
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已制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进一步完善并规范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我们认为,公司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规划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现已并入《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述规划的规定实
施了分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对履行中的相关
承诺进行督促和落实,公司和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
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8份。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和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
进行了解、监督和检查,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
财务报告等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
实现。
  (九)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与公司内部及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沟通,以保
证公司的业绩预告能准确反映公司的业绩状况,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主要成员,均认真参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加强与董事长、管理层、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审计部门的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和审议,为董
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
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一)针对定期报告,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我们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参与年报
审计,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细致的沟通,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雄、肖胜方、朱乾宇、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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