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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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3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委托出席
一人。董事崔铭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
董事曹红梅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
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
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32)《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
报告》。
     (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 审 计 , 2021 年 度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盈余公积金 18,997,143.7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45,349,601.74 元,减除 2021
年内实施分配利润 14,755,738.52 元,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01,568,157.31
元。
利 0.1 元(含税),共分配 14,755,738.52 元(2021 年末总股本 1,475,573,852÷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1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31)。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34)。
  (八)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
编号:2022-35)。
  (九)关于审批 2022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董事会批准公司 2022 年度对外融资额度
为 2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借款、发行债券、
商业保理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并在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
需要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
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的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批 2022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核定 2022 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 130.09 亿元,
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96.35 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
为 33.74 亿元。并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
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
若当年度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需另
行履行审批程序。
  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
相担保,有利于满足其资金周转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 2022 年
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6)。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批 2022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基于公司聚焦发展生态环保主业的战略规划,董事会核定公司生态环保产业总
投资额为 78.11 亿元(含子公司投资),具体项目实施时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决策程序。
  批准公司 2022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投标额度为不超过 10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额度内决策参与生态环保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由投资主体
法定代表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该事
项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2-37)。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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