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2- 028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经公司审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对原公告相关内容
作如下更正:
更正前: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回避表决。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和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更正后:
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
意的意见,该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更正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
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以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更正后公告如下: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宁波金中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
塑化”)预计 2022 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的销售等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交易定价原 本次预 上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则 计金额 生金额
类别
销售 销售色母 参考同类产品市
金中塑化 粒等产品 场价格协商确定 150.00 115.83
商品
合计 150.00 115.8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宁波金中塑化有限公司
金中塑化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599471553G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下应段 1333 号(宁波市鄞州汇聚物
住所
资交易市场内 2-129、130)
法定代表人 周鎏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塑料原料、塑料母粒、颜料、塑料助剂、塑料制品、钛白粉及化工
原料、金属材料、五金制品、模具、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自营
经营范围 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1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关联关系:金中塑化系公司董事赵茂华儿子赵东持股 90%并实际控制的公司。
关联方履约能力: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
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金中塑化预计 2022 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在上述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
策和定价依据为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回避 1 票。
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
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
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
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
和同意的意见,该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国 信 证 券对公司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