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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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现金理财产品。该
事项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循环利用不超过
人民币 5.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
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白金荣、鲍恩斯、王德良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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