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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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
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打造综合能源服务平台,能源板块在做
优做强火电主业的同时,适当增加新能源业务股权投资。基于对江苏
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内在价值的认
可,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购入江苏新能股票。本次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如下:
  (一)投资标的
  江苏新能(SH.603693)股票。
     (二)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三)投资方式
     通过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方式购入江苏新能股
票。
     (四)投资期限
     公司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购入江苏新能
股票,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间及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减持江苏新能的股票。
     (五)投资价格
     本次投资不设定价格区间,公司将根据江苏新能股票近期价格波
动及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
信贷资金。
     (七)关联关系
     江苏新能的控股股东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集团”),公司买入江苏新能股票,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购买非关联人
投资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情形,本次证券投资构成了关联
交易。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
业科学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
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
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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